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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3处省级文物有了“身份证”

2016-11-30 14:57:45 来源:  作者:
摘要:为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水平,健全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“四有”工作,11月25日,平原县人民政府为颊川石桥、张官店古城遗址、魏庄冢遗址3处省级文物

 
 
 
本站讯 为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水平,健全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“四有”工作,11月25日,平原县人民政府为颊川石桥、张官店古城遗址、魏庄冢遗址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竖立了文物保护标志碑。标志碑正面刻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、名称、公布机关、公布日期、立标机关、立标日期,背面刻有简介、保护内容、保护范围、建设控制地带。截止目前,我县区域内的22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已全部竖立了文物保护标志。这使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身份更加明确,便于群众了解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界限,对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文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 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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